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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信息
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5-13     瀏覽量:3788

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名下產(chǎn)權的輕安大廈第1層店面擬自行組織公開競價招租。現(xiàn)對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,特公告如下:

一、租賃標的

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第1層店面,建筑面積264.29㎡。租賃期限5年,自出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具體的交付租賃房產(chǎn)之日起算;招租競價底價人民幣260元/㎡起。

二、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

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,該房屋為鋼混結構,總樓層16層。租賃標的租賃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。

三、租賃用途

除經(jīng)營餐飲、五金加工制造和其他對大樓辦公秩序、環(huán)境產(chǎn)生噪音或造成影響的經(jīng)營項目外合法用途均可。

四、承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

1.個人身份的為具有福州戶籍或持有福州市暫住證的自然人,單位身份的為福州注冊或登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。

2.與我司曾有租賃關系,報名時還在欠租金的不能報名參加競標。

3.標的競價保證金人民幣3萬元。

五、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條件

1.承租方應嚴格遵守《租賃合同》。

2.承租方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。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應向出租人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1‰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;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過三十日的,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,收回租賃房產(chǎn)。

3. 自第三個租賃年度起,后續(xù)租賃年度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 5 %遞增。

4.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(xù)(包括但不限于房產(chǎn)裝修設施的消防手續(xù)、驗收許可等)。承租方對租賃房產(chǎn)的裝修事宜,應按《租賃合同》的有關條款執(zhí)行。

5..合同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。

六、競價方式:密封式報價。每一份競價書只能有一個獨立的法人報價,報價低于租賃店面的競價低價,報價無效,視為無效標。

七、公告期限:2019年5月10日—2019年5月30日。

八、招租時間:2019年6月3日-2019年6月5日

九、聯(lián)系電話:0591-87830750;13906913754 聯(lián)系人:任先生;

地址: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十三層。

 

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

2019年5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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