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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金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公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2-20     瀏覽量:4196

閩金皇競價〔2020〕005

現(xiàn)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,特公告如下:

一、競價標的:

標的:福州市鼓樓區(qū)省府路金皇公寓4號店面招租,建筑面積約41.69方米(含公攤面積),租賃期限3年,租賃底價為330元/㎡,租金從第三年起每年遞增5%。租金按月支付,每月10日前支付。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。承租用途為除餐飲、娛樂等高污染、高噪音外的項目,無裝修期,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優(yōu)先。

二、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

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省府路,區(qū)域路網密度大,交通便捷。具體以實地看樣為準。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。

提示:以上標的概況僅供參考,具體資產狀況以現(xiàn)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據為準。

三、租賃用途乙方承租房屋經營項目需經甲方同意,不得用于經營餐飲、娛樂等高污染、高噪音的項目,否則視為協(xié)議無效,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。

四、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

1、標的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60000元,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優(yōu)先。

五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:

1、承租方應嚴格履行《租賃合同》。

2、承租方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。逾期支付租金,每日加收1‰的滯納金;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,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,收回租賃物。

3、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所需政府批準的相關手續(xù)(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審批手續(xù)和驗收許可等),承租方對租賃標的裝修事宜,應按《租賃合同》的有關條款執(zhí)行。

4、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(guī)定各自承擔,如有未規(guī)定的,由承租方承擔。物業(yè)管理費、水費、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。

六、競價方式:密封式報價。

七、公告期限:2020年2月17日—2019年3月6日。

八、咨詢電話:0591-87507868

聯(lián)系人:黃先生;

地址: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5層。

 競價須知(省府路金皇公寓4號店面).doc

     二O二0年二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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